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9年11月获教育部批准建设,依托三峡大学,是水科学与工程省级立项建设学科群,“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水利工程学科及生态学省级特色学科和水利工程博士点、生态学、生物学及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主要依托平台。目前中心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水污染控制与水华应急技术、库岸防护与生态恢复、工程影响鱼类保护与过坝技术。根据《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现受理2018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欢迎校内外相关研究人员踊跃申请。
一、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对象
开放基金鼓励资助学术思想活跃、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青年科学工作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内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研究的科研、教学及有关技术人员。非本实验室人员申请时,需要有1名及以上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参加人员。已经申请并获得过中心开放基金的申请人不得提出申请,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二、开放基金资助领域及研究方向
资助范围:符合学科发展趋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开拓新兴技术领域的应用研究。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1)污染生态学
①三峡库区水污染控制方法与技术
②土壤面源污染及其防治方法与技术
(2)恢复生态学
①库岸缓冲带植被重建与生态功能恢复技术
②库区矿山废弃地的生态治理
(3)生态工程学
①边坡生态防护基材研发与优化
②边坡生态防护基材分级抗震试验分析
(4)生态水利学
①水动力、水环境及水生态
②鱼类行为学及过鱼技术
三、申报程序
1、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0日。
2、申请人按规定程序填写申请(附件下载),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中心办公室(ercee_ctgu@163.com),经学术委员会审查择优批准。批准立项的课题将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签订课题研究合同。
四、申请说明
1、每项开放基金的研究期限为2年,研究开始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完成时间2020年11月31日。经费支持额度为4-6万元。
2、申请人须根据开放课题申请表的内容,逐条认真填写。课题研究计划务必包含切实可行的原理、方法及技术路线,合理的经费概算。
3、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劳务费)。
4、对获资助的课题申请人应提交研究计划,课题执行中期或执行期第一年度末,课题负责人需提交课题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对执行情况较差的课题,中心有权中止资助。课题结束后,需发表2-3篇与申请内容有关的SCI/EI源刊学术论文(正刊)或联合申报授权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2-3项,并提交结题报告。
5、由中心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其研究成果归中心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时,至少1篇论文以本中心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署名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三峡大学,宜昌 443002(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Eco-environment in Three Gorges Reservoir Region, Ministry of Education, 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 Yichang, 443002, China)。论文作者需包括1名本中心固定人员,并标注项目批准号;其他发表的论文需署名中心并标注项目批准号。
6、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取消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本中心申请后续开放基金课题,并向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发函通报,本中心有权收回已划拨经费。
联系人:肖海
联系电话:15171586751
邮箱:ercee_ctgu@163.com
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