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于2009年11月获教育部批准建设,2013年通过教育部验收并于2019年教育部评估中获得“良好”。工程中心是三峡大学水科学与工程省级立项建设学科群、“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水利工程学科及生态学省级特色学科和水利工程等博士点、生态学、生物学及资源与环境硕士点主要依托省部级平台。目前,主要研究方向有:水污染控制与水华应急、库岸防护与生态恢复、工程影响鱼类保护与过坝技术、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根据《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现发布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欢迎校内外相关研究人员踊跃申请。(申请书见附件)。
一、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对象
开放基金鼓励资助学术思想活跃、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青年科学工作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内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研究的科研、教学及技术人员。非本工程中心人员申请时,需要有1名及以上本工程中心固定人员作为参加人员。已经申请本工程中心开放基金未结题的申请人不得提出申请,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二、开放基金资助方向及考核要求
1. 资助范围
符合工程中心研究方向及发展规划的新兴技术研发及示范,重点支持技术研发与示范一体化项目,其中示范类项目需在工程中心三峡大学文思湖示范基地开展技术示范展示。
2. 资助方向
(1)水力空化设备构建及水体有机污染物消减与示范
(2)生态岸(边)坡植被修复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
(3)湖库消落带生态重建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
(4)磷石膏资源化利用技术及工程示范
(5)溶解性气体原位高频监测装备研发及示范
(6)黑臭水体原位生态修复技术装置与示范
(7)水库生态系统健康智慧感知、预测预报与智能调控
(8)鱼道和水生动物栖息地优化技术与示范
3. 考核指标
(1) 所有项目均需在工程中心三峡大学文思湖示范基地开展现场技术示范展示;
(2)装备研发及示范项目,需提交装备基地现场示范照片、装备技术参数和效果测试报告;
(3)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项目,需提交基地现场工程示范照片、技术研发报告和示范效果评价报告。
三、申报程序
1.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6日。
2.申请人按规定程序填写申请(附件下载),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中心办公室(ercee_ctgu@163.com),经技术委员会审查择优批准。批准立项的课题将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签订课题研究合同。
四、申请说明
1. 每项开放基金的研究期限为1年,研究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1日,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经费支持额度为6-8万元。
2. 课题遴选原则:申请书应论述与项目指南接近的科学问题和创新目标,鼓励多学科交叉合作研究,解决核心科学问题和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研发目标。优先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技术方案可行,具备实际工程应用潜能的项目申请。
3.申请人须根据开放课题申请表的内容,逐条认真填写。课题研究计划务必包含切实可行的原理、方法及技术路线,合理的经费概算。
4.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劳务费)。
5.对获资助的课题申请人应提交研究计划,课题执行中期,课题负责人应提交课题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对执行情况较差的课题,中心有权中止资助。
6.课题资助取得的相关成果提交及认定要求如下:
(1) 提交的研究报告及各类成果材料,工程中心可用于编制中心考核评估报告;
(2)课题资助取得的新装备、新工艺、应用、示范等需出具与工程中心联合研发的证明材料(可在使用说明书、装备标识、新闻报道等材料中体现)。
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玉洁
联系电话:15872521272
邮箱:ercee_ctgu@163.com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办公室
邮编:443002
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023年5月18日